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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业短期难言乐观
发布日期:2014-11-15
10月9日财政部就煤炭资源税改革的具体问题召开个别省份通气会,山西、陕西等主要产煤省份的财政部门被召进京。陕西省财政厅相关部门人士表示,对于外界普遍预测的2%-10%的税率范围,此次会议可能会研究进一步缩小税率范围,最终税率应该会靠近中间数。

  文/华夏

  2014年9月29日,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,决定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,推进清费立税、减轻企业负担。

  会议决定,在做好清费工作的基础上,从2014年12月1日起,在全国将煤炭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,税率由省级政府在规定幅度内确定。

  继2011年10月石油、天然气资源税改革之后,煤炭资源税改革终于启动。一位参加上述财政部通气会的地方财政官员表示,会上各省把自己的情况和问题都向财政部做了汇报,但并未形成方案。目前国务院已经决定实施税改,不过还需要财政部、国税总局发文落实,可能过几天就会有消息出来。

  煤价低位徘徊

  现改革最佳时机

  厦门大学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则表示,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早在2011年起就已经提出,之所以拖到最近才决定实施,是因为以前行业景气度高的时候,改为从价计征税负上升明显,煤企较容易将压力转移到电力、钢铁等下游产业。而目前煤炭价格处于低位,是适合推动从价计征改革的理想时机。

  2014年年初,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也指出,因目前CPI和PPI都比较低,煤炭处于买方市场,实行从价计征改革对下游产业的影响较小,是推进资源税改革的最好时机。

  不过,沉重的税费负担一直是阻碍煤炭资源税改革的拦路虎。据统计,目前全国19个税种里面,涉及煤炭企业交纳的税种有16项,在全国主要的31个行政事业性收费里面,不同地区的煤炭企业都有收费。

  据中煤协估算,煤炭企业各种税的负担占销售收入的21.03%,各种行政性收费的负担占到14.01%,加到一起是35.04%.

  另据2013年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煤炭经济研究院发布的报告—《加快推进我国煤炭税费制度综合改革研究》统计,目前中国涉煤的税费不少于109项,除21个税种外,还有不少于88项的各种规费。其中政府的收费已占到了煤炭企业净利润的43%.即使目前煤炭价格处于低位,改为从价计征后很可能仍将提高企业税负。

  按照现行的《资源税暂行条例》,煤炭资源税按量计征,焦煤每吨8-20元,其他煤炭每吨0.3-5元。按价计征后,假设按油气资源目前采用的5%的税率和目前482元/吨的秦皇岛5500卡动力煤价格测算,吨煤的资源税额将提升至24.1元/吨,企业税负将大幅增加。值得注意的是,此次税改国务院强调了要清理涉煤收费基金,总体不增加煤炭企业负担。

  上述陕西省财政部门人士表示,由于国务院已明确税改实施时间,相关工作时间紧迫,该省已多次出台清理涉煤收费的政策文件。2014年6月,该省财政厅会同省工信厅等部门联合下发《关于进一步规范煤企税费征收工作的通知》,明确陕西省涉煤收费和基金项目共10项,同时停止征收5项和公布取消11项不合理及违规设立的收费项目。

  在另一产煤大省山西,2014年6月23日省政府提出,通过今、明两年的两轮涉煤费用清理,全部改革到位之后,吨煤减负可达14.3元,每年至少可减轻企业负担135.51亿元。

  产能过剩困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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