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次审计是继备受关注的社保基金审计和政府性债务审计之后,又一次全国性专项审计,也是首次全国范围内进行土地出让金收支审计。审计内容几乎涉及土地规划、计划、审批、征收、供应和利用等土地管理的全部环节,而其中土地出让收入的征收、支出、资金管理备受关注,与土地资金相关的财政专户、收入过渡户管理、坐支土地出让收入等都是审计关注的重点。
据了解,目前仍有一部分审计人员继续留驻在现场,“这些人留下的目的,主要是有个别事项还没有弄清楚,另外在审计过程中,还发现了一些有价值的线索值得‘深挖’。”上述地方审计局人士告诉记者。
据介绍,此次审计涉及土地管理各个环节的资金收支问题。其中,建设用地审批环节涉及土地开发整理资金的征收,土地供应和使用环节主要涉及土地出让金的征收,征地环节涉及土地出让金中征地补偿安置费的支出,土地开发整理环节则涉及土地开发整理资金的支出。
土地出让收入,从狭义角度看,就是指政府以出让等方式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土地价款。
其中,包括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的“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”、“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”、“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”、“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”四个科目的收入。记者从东部某省参与审计的人士处获悉,“本次审计土地出让金收支规模主要是狭义概念。”
在土地出让收入征收方面,主要审计内容包括:欠征、少征、漏征土地出让收入,或采取先征后返、以各种名义进行补贴等方式违规减免土地出让收入,空转、虚增土地出让收入等。在土地出让支出方面。重点关注有无骗取、挤占、挪用和超范围支出土地出让收入问题。
除了土地出让金的收入和支出,资金的管理也是此次审计的重点。
按照规定,国有土地使用权实现出让后,用地单位将资金缴入地方财政开设的土地出让收入汇缴专户,财政部门和国土部门根据对账清算情况,将国有土地出让收入从收入汇缴专户划缴入国库,纳入基金预算管理,财政部门根据国有土地出让收入支出规定,按照预算安排,一是将资金拨付至项目单位,二是将资金拨入相关财政专户,再从财政专户将资金拨付至项目单位。
“资金的管理方面,审计重点关注财政专户、收入过渡户管理、坐支土地出让收入以及其他土地出让收支未纳入预算管理等问题,还包括未及时、足额按规定计提专项资金和专项资金结余较大、支出效益不高等问题。”东部某省审计人员称。
多位接受《经济参考报》记者采访的人士称,此次审计的严格程度甚至高于去年的地方债审计。审计署特派办的人员分散在审计的每一个地方,担任主审,起主导作用。地方审计人员作为参审,负责资料、信息的收集。审计方式是交叉审计。